万通商务网

电商大促 7天退货无理由

来源:天津日报 | 发表时间:2015/9/16

    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交易平台需对网络商户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如发现商户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并予公示。

    《规定》对促销中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明确禁止。

    赶上“双11”等各种电商大促,抢购打折商品,历来为剁手党们津津乐道,但每逢大促各种退货限制条款便纷至沓来,层层门槛一直是困扰消费者的难题,为了在购物大战中不被“宰”,不少消费者做足了准备,“网购退货13招”“网购退货攻略大全”等秘籍在网上流传。不过,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消费者将不必为退货担心,真正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到来了。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官网获悉,《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发布,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再进行集中促销活动如出现“预售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赠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条款,做出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可能会被查处。

    那么如何定义网络集中促销呢?《规定》指出,网络集中促销,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即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经营者在互联网上,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开展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去年遭遇退货烦恼的李女士,对电商大促中的“霸王条款”记忆犹新。“‘双11’之前,很多冬装就开始了预售优惠活动,我在天猫商城选购一款羊绒衫,预付定金298元,随后弹出的预售说明中显示了多条‘预售规则’:定金付款后,申请退款时如判定非卖家责任(根据客服判定为准),定金恕不退还;预售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

    对于曾经出现的部分店家规定预售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货,且得到了交易平台的支持等问题,《规定》中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此外,《规定》还指出,作为集中促销的组织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期间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同时,交易平台需对网络商户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如发现商户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并予公示。

    记者注意到,《规定》也对促销中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明确禁止,并明确了违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网店商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对发放的赠券、积分、优惠券的使用方式和期限有变更,也要先征求消费者的意见,除非这种变更是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

投稿报价或其它产品资讯信息,请联系客服QQ:770276607
标签:
产品:
相关资讯
我要采购
采购产品
联系电话
采购数量
详细说明
采购发布后需要审核后才会上线
登录
手机版 下载app 热门词 百科词库
万通商务网 版权所有©2016 h665.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