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商务网】头脑一热从网上购买了商品、想退货却难上加难 . 这种局面有望得到改观 . 在昨日举行的2011第3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高峰论坛上、商务部发布了<<第3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网购企业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吃"后悔药" .
新规
"冷静期"内可无理由取消订单
该规范明确规定、"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 . "商务部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表示、这种要求有利于减少交易纠纷、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但这种制度并不适用于药品、生鲜、化妆品等属性特殊的商品 . 该规范还规定、"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 . 保证金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 . 保证金的金额、使用方式应事先向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 "
调查
冲动型消费"反悔"成本高
"有时是因为便宜、有时是因为图片很诱人 . "消费者王女士是个典型的网购达人、经常会做出头脑一发热就下单的事、事后又经常后悔、"有次花三十块钱买了件衣服、收到后就后悔了 . 虽然卖家同意退货、但得我承担来回邮费、又得花二十块钱、很不划算 . "她表示、要是买东西之前能冷静考虑一下的话、就不会做出这种经济、精力双损失的事情了 .
据记者了解、冲动型消费在网购中并不鲜见 . 消费者看到了便宜商品就立刻下单、但买到之后又觉得不喜欢或者根本不需要;而网店卖家为了赚得发货快的好评、接单之后简单确认就立马发货、货物一旦发出、订单就无法取消 . 只要不存在质量问题、网店卖家一般都不会答应退货和退款 .
各方声音
商务部:规范非强制性要求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这一规范是推荐性的、并非强制要求、而且"冷静期"制度不适用于比如冷鲜、食品、化妆品、药品等行业、相关平台经营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设定冷静期 . 从长远来看、冷静期制度的设立有助于减少交易的纠纷、树立平台经营者的形象、最终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
商家:规范对行业有积极作用
此外、淘宝相关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这个规范对行业有积极作用、对淘宝而言、从2010年开始就启动了消费者保障计划、并推出了"先行赔付"、"七天退换"等服务、和设立"冷静期"的出发点是一致的 .
专家:"冷静期"应移至下单前
电子商务专家赵廷超表示、这项制度的完善应该经过三个阶段:首先倡导、鼓励企业设立这一制度;其次、对执行较好的企业进行认证;第三、认证制度成熟后再真正在某些电子商务领域进行强制认证 . 赵廷超认为、"冷静期"不应该设在下单之后、因为消费者一旦下单、就意味着已经形成了交易行为、具有了法律意义、而商家也开始了拣货、配货、发货等程序 . 赵廷超表示、网站可以用多种方式在下单之前反复提醒消费者是否真要购买 .
晨报记者 肖丹 刘映花 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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