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近日,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全市可享受该政策的小微企业将达3100户,预计减免所得税额将达1800万元,减负效应明显。
据了解,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2014年,我市共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2963户,全部享受到了优惠政策。据初步测算,此次优惠政策扩围以后,我市将新增减半征收小微企业310户,预计可减免所得税额420万元。
为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地,市国税局及时采取了落实措施。首先是简化办税程序,明确告知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直接享受,不需要经过税务机关核准,并简化了备案程序,根据纳税人申报表上填写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实行自动备案。还及时从征管系统中提取应该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名单,要求基层国税机关落实跟踪服务,逐户告知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此外,在企业所得税征期内,全市办税服务厅全部设立了专窗,安排专人辅导小微企业办理申报业务,确保一次顺利办完所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