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进口食品时应提交的标签备案资料包括:
1、中文标签纸质样张及说明信息(标签的说明信息中应该包括:生产商名称、商品品牌中文名称、与实物的对应比例等内容);
2、中文标签电子样张
3、 原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如产品抵达入境口岸时、已加施中文标签且不带有外文标签的、可免于此项要求)
4、 中文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原产地证明复印件或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生产国(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
6、 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有机食品等内容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翻译件;
7、 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须办理保健食品(包括营养素补充剂)审批、新资源食品审批、益生菌的审批、以及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审批的、应提供有关审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