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ck是由澳大利亚通讯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简称aca)为了通信设备发的认证标志。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依照下更步骤使用a-tick:
1、产品执行acaq技术标准测试
2、向aca登记使用a/c-tick
3、填写“符合声明表”(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form),并和产品符合记录保存一起
4、在通信产品或设备上贴上有a/c-tick标志的标识(label)
5、销售给消费者 a-tick仅适用于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多半是申请c-tick ,不过电子产品如果申请a-tick,则不需另外申请c-tick 。
自2001年11月起,澳大利来/新西兰的emi申请合并;如果产品要在这二国销售,下列文件在行销前必备齐,以备aca (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或新西兰 (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当局随时抽查:
1. 测试报告 - 必须由 nata 或与 nata 互让之认证机构,如 nvlap 或 a2la 认可的实验室核发才有效,否则要求样品送测机率非常高。
2. "application to use the c-tick mark" form - 必须由澳大利亚/新西兰公司或进口商签名负责 。
3. "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form -必须由澳大利亚/新西兰公司或进口商签名负责。 签名负责之厂商,有责任确保销售之产品仍符合emi方面的规定。
4. 原始之设计图稿及规格书(如:线路图、方块图、user's manual 和 service manual 等)。
5. 叙述制作时之生产检查程序,以确保 emi 特性之维持。
6. 任何会影响到 emi 的变更叙述和必要之测试记录。
认证周期: 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