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ps认证介绍
meps认证是澳大利亚能效等级标识,20世纪7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最大的两个州新南威尔士州(nsw)与维多利亚州(victoria)共同提出了推行能源标识制度的建议,但直至1986年才开始实施强制性标识制度。1992年有5个州和1个领地同意实施强制标识制度;2000年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强制标识制度。目前在澳大利亚全境内,电冰 箱、冷冻机、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单匹冷气机这6种产品都必须加贴强制性的能效标识,而对燃气热水器等3种使用煤气和天然气的产品实施自愿性的能效标识。
申请条件
产品按相关标准第一部分实验,符合第二部分性能标准要求;
对纳入最低能源性能标准管理的产品,还要符合第二部分的meps要求;
制造商送样检测(认可的iso17025测试机构)
热水器产品要符合meps要求;
澳大利亚本国或申请人在澳大利亚的委托代理人。
申请流程
向注册机构书面申请,缴注册费用
评估能效等级
生产/进口电器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把他们的产品递交给
加贴能效等级标识,投放澳洲市场
按产品类别进行注册、标识
接受申请
认可的测试机构进行检测。只有保证测试的准确性才能确保产品的能源消耗量和全面的性能。这些测试信息用来计算电器产品千瓦时或每年千瓦时功率,对应相应的星级。电器产品在标上能效等级标识前必须符合澳大利亚标准的相关性能标准。
向注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及其附件并缴纳注册费,
申请书包括:
书面申请书;
申请人或授权代表关于产品符合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相关标准第二部分规定的试验结果和计算;
拟采用的电器标识的样品;
按相应标准规定的格式的试验报告。
产品类别
注册及标识,适用于5类大家电产品:电冰 箱、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空调。
热水器仅注册meps。
3能效性能标准及要求编辑在澳大利亚市场上销售的属于能源效率管制目录内的产品,除了需要加贴能效标识之外,部分产品还必须符合不断严格的最低能效性能标准(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meps)的要求,下面以电冰 箱为例做一简单介绍。